興趣需要變現嗎

來到2026,AI 技術真正做到一日千里,不同的創作者在經營自己的頻道,確立屬於自己的聲音,在互聯網上劃定領域,聚集群眾,透過分享內容來變現,享受科技紅利。

我是一個不懂得經營社群媒體,甚至不擅於與人交流的人,可笑的是,出社會後卻一直以 marketer 的身份在職場上混口飯吃,包括社群管理,內容行銷,SEO 優化等等。而我想真正做的,其實只是寫寫東西,表達自己對文學,電影,音樂,文案,寫作等等的意見與看法,希望「純文字討論」。

因此,當初設立這個網站的時候,雖然心裏也曾抱持著透過內容變現的念頭,但很快我便意識到自己能力上的缺陷,打消了利用網站為我帶來利益的想法。

記得社群上有一些意見,說現今社會往往會有一種期待,叫人把興趣導向利益化的方向。意思是,當有人說自己喜歡烘焙,旁人便會跳出來說,喂!不如你去開一間麵包店賣麵包;當有人說興趣是攝影,其他人便會建議他去開攝影課收學生之類。而且如今 AI 那麼厲害,不利用一下彷彿都是傻瓜笨蛋云云。

現在的年輕世代已不再嚮往在大企業謀個高薪厚職,安穩工作,而更願意轉向碎片化,靈活度更高的自媒體或創作者發展。每個人都想做 slasher,而科技確實令他們成功的機率提高許多。那麼,問題便來了,若社會上越來越多創作者,提供越來越多樣的價值(包含商品價值,知識價值,情感價值,娛樂價值等),那非創作者的群體有辦法,或有足夠的購買力與興趣,去消化掉這麼大量的創作來源嗎?

當每個喜歡攝影的人都去開班授課,教人如何拍照錄影甚至剪接,或教人如何用 AI 來輔助攝影,市場上真有這麼多學習的需求嗎?抑或是,創作者同時要考慮如何創造需求?那麼,他喜歡攝影的初衷仍然還在?或者說只要賺到錢就可以了?如果他只單純的喜歡,而不做任何變現的行為,那麼在未來,他會被視為異類嗎?